精神文明建设

肇东电大创建文明科室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精神,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热心为他人服务,坚持正言、正行、正人,求实、求真、求效。

2、集体观念强,关心学校声誉,维护集体利益,勇于向破坏学校和集体利益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斗争。

3、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工作期间不玩网络游戏。

4、积极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

5、保持科室肃静,没有吵闹或大声喧哗声。

6、保持科室内清洁卫生,备品摆放整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闭微机。

7、组织全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文体娱乐活动。

8、同志之间团结友爱、待人热情、和蔼可亲、关心他人。

9、若有一人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本科室不能评为文明科室。

10、遵纪守法。若有一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公安部门拘留以上处罚的该科室不能评为文明科室。

11、有明显不利于集体利益和影响事业发展言行的员工的科室不能评为文明科室